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

一、申請對象

國小至高中職。

二、申請資格

新住民子女

三、本校申請名額

優秀學生獎學金1名。

清寒學生助學金1名。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不限名額

(若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將以成績高者優先送件)

四、詳細申請辦法請見附件

五、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備齊相關資料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六、校內申請期限: 3 月 4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