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
一、申請對象
國小至高中職。
二、申請資格
新住民子女
三、本校申請名額
優秀學生獎學金1名。
清寒學生助學金1名。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不限名額
(若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將以成績高者優先送件)
四、詳細申請辦法請見附件
五、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備齊相關資料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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