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於115年8月28日完成票選委員改選,應選教師代表4人,其中
本部國小、國中、高職部復健按摩科及保健按摩服務科票選1名;
高職部綜班票選1名;分校票選2名。
經統計結果當選名單如下:
(一)國小部、國中部、高職部復健按摩科及保健按摩服務科代表:劉學萍師(8票)。
(二)高職部綜班代表:蘇愛婷師(7票)。
(三)分校代表:郭秀琦師3票、許舒婷師2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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