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職業能力評估人員」
說明:
一、為辦理高雄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請貴校惠予推薦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職業能力評估人員」,詳如說明。
二、旨揭能力評估辦理時間為115年4月11日(六),請有意願擔任能力評估教師,於115年3月10日(二)前,填妥附件推薦名單電子檔傳送至註冊組電子信箱(nzsmr112@nzsmr.kh.edu.tw),俾利後續辦理相關事宜。
二、另,請報名教師務必報名參與本市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人員講習,詳細資訊如下:
(一)時間:1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二)地點:高雄市私立樹德家商力學樓2樓第一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請於115年3月20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或掃描實施計畫提供的QR-code完成報名。
三、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20039號函,本市境內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參加本局所辦鑑定安置相關作業比照本局規定,爰全程參與本案之人員(含本市公私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核予公假登記(課務派代),所需費用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
附件
教務處 2026/03/06 ~ 20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