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特殊教育學校重症身心障礙學生搭乘復康巴士申請開始至3/16(一)截止
114-2特殊教育學校重症身心障礙學生搭乘復康巴士申請開始至3/16(一)截止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26日高市教特字第11531201600號函辦理
一、依據「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交通服務辦法」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重症身心障礙學生無搭乘學校交通車且自費搭乘復康巴士上下學者(若選擇申請交通費補助者或已搭乘學校交通車上下學者不得再申請)。
三、審查原則:
(一)由本局於交通費補助審查會議中審查。
(二)學校交通車路線規劃因輪椅數(座位)滿載或特殊原因重症身心障礙學生不適合搭乘學校交通車上下學者。
四、補助金額:審查通過者,本局全額補助。
請班級導師將該名欲申請搭乘復康巴士補助的學生
提供1.不適合搭乘交通車的說明
2.114-2搭乘復康巴士的經費需求(整學期的經費概算)
並於期限內將上述資料傳給生教組偉銓(校內分機212)或寄至信箱 spasia@nzsmr.kh.edu.tw,逾期不候。
附件
學輔處 2026/03/02 ~ 2026/04/01